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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精治、共治与法治上下功夫

时间:2018-06-12 12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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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前,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推进会上强调,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,加强精细化管理,在精治、共治、法治上下功夫,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,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加快形成适度超前、相互衔接、满足未来需求的城市功能体系,使人民有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“精治”既要有始于规划的总体考虑,也要有智慧智能的过程管理。从规划开始就要融入精细化管理理念。以规划谋划为顶层切入,完善精细化管理的长远布局;以智慧智能为信息抓手,破解精细化建设的难点瓶颈,这是“精治”的理念背后两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和支撑。

具体来讲,一是标准化,二是信息化。精细化是目的,标准化和信息化是手段。北京城市精细化管理要靠标准化的路径来实现,应当精心制定城市规划导则,以标准化的要求抓好管理水平、服务效率和城市秩序。既要有接轨国际、引领国际的一流标准,也要有结合实际、个性鲜明的文化特色。要从各街区实际出发,不搞一刀切,坚持文化特色,注重内涵管理,从小微处营造美感,让城市经得起品味、耐得住细看。另一方面,要紧握信息化这个有力抓手。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,为城市管理创新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撑。建成智慧城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,可以促进城市管理由粗放向精细、静态向动态、被动向主动转变,提升城市管理部门的常态精细化管理能力、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,降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成本,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效率、城市人性化管理水平以及精细化城市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。

“法治”的重要内涵是以法律法规为实施保障,增强精细化管理的刚性约束,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:“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。”法治的作用是长远的,也是规律性的。

城市管理涉及的领域众多、事项繁杂,部门职能界限模糊,多头执法、交叉执法、重复执法,是多年来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个顽症,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仍然存在法制不健全、执法不够严的问题。目前,抓紧填补城市管理领域的立法空白,及时修订不符合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法规规章,结合北京城市治理实际,制定科学的城市管理标准法规,是实现“法治”的破题之路。要探索管制型与引导型结合的管理模式,划分重点监管区域,制定适用于不同级别的管理政策、法规和制度,提高管理强度。唯有让社会管理的强化和创新在法治原则下进行,才能让精细化管理落到地面上,落到实处,充分发挥制度作用、规范作用、约束作用、服务作用和保护作用。

“精治”是疏通血脉,“法治”是保驾护航,“共治”是久久为功。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指出,要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。“共治”的内涵要义在于以共享共治为创新契机,打造精细化管理的群众平台。

要充分激发、培育社会要素,让群众真正参与到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去,发挥群众的各类资源优势,真正实现社会系统的有机整合。只有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,形成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协同、群众参与的良好格局,才能将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创新政策真正落到实处。积极鼓励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和途径,让行业协会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城市管理,在社区垃圾分类、环境维护等领域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单位的作用,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志愿者组织体系;积极建立城市管理沟通机制,加大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力度,对一些关系民生的城市管理重大项目和政策,通过公示、座谈会、论证会、听证会、媒体宣传等形式,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建议,提高市民对环境问题治理的认同度;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制度,利用电视、广播、网络平台、社区广告牌等载体,传递有关环境秩序的共同价值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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